考試內容
刑法學部分
掌握刑法的概念和性質;刑法的根據和任務;刑法的體系和解釋。掌握刑法所明示的基本原則。掌握刑法的空間效力和時間效力。掌握犯罪概念與犯罪構成。掌握正當防衛行為的條件及其處罰原則;緊急避險的條件及其處罰原則;掌握各種不符合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條件的行為性質的認定標準。掌握犯罪既遂形態的條件及其處罰原則;犯罪預備形態的條件及
其處罰原則;犯罪中止形態的條件及其處罰原則;犯罪未遂形態的條件及其處罰原則。掌握共同犯罪的特征與形式;共同犯罪人的分類;間接正犯的特征和類型;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責任。掌握罪數的判斷標準;掌握一罪的類型、特征和處罰原則。掌握刑罰的體系及刑罰裁量制度和刑罰執行制度。掌握危害國家安全罪、危害公共安全罪、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、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、侵犯財產罪、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、貪污賄賂罪、瀆職罪的類罪特征以及這些類罪之下的具體罪名的犯罪構成。
主要參考書目
1.《民法》,魏振瀛主編,北京大學出版社、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。
2.《刑法學》,高銘暄、馬克昌主編,北京大學出版社、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。